若公司因经营状况而关闭并结束与员工之间的
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须向员工支付
遣散费用,此项付款在法律层面被称为
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根据具体的标准,主要参照职工在企业服务的年限进行衡量,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员工,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额;至于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者,则需支付其半个月的
工资作为
经济赔偿。
此外,
经济赔偿金的月度工资计算标准以职工在
劳动合同结束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为准。
然而,如员工本人存在过失行为,例如严重违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导致公司不得不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公司将无需承担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最后,当公司面临
破产清算时,在清偿完所有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
债务之后,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优先偿还
拖欠职工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