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没有提审完可以取保候审吗

没有提审完可以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程序可以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展开。本条款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在案件的审讯工作全部结束之后才能提出申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主要是基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个体情况来判定是否适宜运用取保候审手段。因此,倘若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满足以上条款所述的其中任意一种情况,那么即便审讯工作尚未来得及完全结束,他们仍然有权利申请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8-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