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营运车辆被用来载货之际,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则相应的保险公司有权利进行拒绝
赔偿的操作。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所称的“
非法营运”是指,
当事人未能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合法的营运权,却仍然实质性的从事了营运活动。这种情况充分体现为,未经过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和颁发的营运证件,或者是在核准的
经营范围之外进行经营活动。
然而,如果没有任何金钱交易的行为,或者无法证明存在金钱交易的行为,那么就不能被认定为非法营运。在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中,对于那些未获得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由县级以上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如果涉及到
违法所得,将会被没收,同时还需要处以违法所得两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两万元,那么将会面临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
未取得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