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
被害人评定为
轻伤一级且未能得到对方的谅解,则涉案人员可能会面临
刑事追究。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情况通常会依法被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其中,拘役时长最高可达六个月,管制期限最长达两年。
在此类案件中,肇事者还需对
受害人因其
轻伤所造成的人身损伤进行
赔偿,这其中包括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以及所需的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必要开支;
同时,由于该事件导致的受害人务工时间缩短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也应由加害方予以补偿。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