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行为,即未经相关部门依照合法程序批准,通过发布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抑或是其他债权凭证等形式,向社会大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特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甚至给予收益回报的行为。
与之相对应的,
合法集资则特指公司、企业或社团组织、个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向社会公开出售有价证券,或者运用
融资租赁、联合运营、合资共建、企业集资等多元化途径,在资金流通领域筹集到必要的资金支持。
《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