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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还生效吗

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还生效吗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5-27 11:45:05 已帮助12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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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还生效吗
1.若劳动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然而为了适应单位管理方式的调整必要进行劳动力合同的变更操作,必须首先解除原本的劳动合同,然后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同时,这一行为需要由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前往当地劳动局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如若公司未能及时对已有的劳动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处理,劳动者则有权携带原有劳动合同向所在区的劳动局进行申诉以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2.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改变其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者等人选等重要事项时,均不会对现有劳动合同的履行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而第三十四条则规定了当用人单位发生合并不全或者转变性质等特定情形时,原劳动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并且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新的用人单位接受并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此外,按照该法第三十五条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对劳动合同中已经确定的各项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当然,这样的修订必须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来保证权利义务的透明度及衡平性。修正后的劳动合同文本须由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各自持有一份,以便于后续查阅和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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