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额贷款的基本条件设定如下所述:1.符合申请资格的申请人须为居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须处于18至60岁区间内;2.要求申请人具有稳固的住宅地址及工作者或经营活动所在地域;3.确保申请人具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足以承担还款责任以及贷款本金与利息之总额;4.申请者不得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同时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的行为;5.需要明确规定,贷款资金严禁用于投机取巧性质的股票交易、赌博活动以及非法投资等领域。《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