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申请贷款时,担保人需要承担起连带责任。
若借款学生未能按期偿还其所贷金额,权利人有权向担保人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其承担代为偿还所欠款项的所有责任。
担任担保人需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担保人与主合同应无直接关联性;
其次,担保人应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再次,担保人须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还款能力,能够代替借款人履行债务;
最后,担保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下的人士不得担任担保人:
第一,夫妻双方不可互为对方的担保人;
第二,非贷款所在地户籍的居民无法担任担保人;
第三,无稳定收入来源者不得担任担保人;
第四,已退休的人员不得担任担保人;
第五,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担任担保人的特定人群。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