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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离职手续是什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离职手续是什么样的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5-26 11:20:12 已帮助22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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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离职手续是什么样的
倘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则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书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至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手中,待部门主管理统一签署意见后,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审阅。第二步,由人力资源部逐层向上汇报,直至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即刻通知相关部门领导着手组织工作交接。第三步,员工应根据《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与《物品交接单》规定的事项依次进行交接手续处理。待财务部核实并确认收款情况无误后,交接双方及部门领导签字画押,此次交接流程方能宣告正式结束。同时,工资项目中所涉及的保险部分,将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进行清算,进而展开相应的保险减员手续。第四步,人力资源部将收集整理该员工本月的考勤记录,并呈递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待工资结算日期届满时,准时发放员工的薪资报酬。最后,人力资源部会协助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为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此份证明乃是员工前往新单位所必备之物,尤其对于大型规范企业而言,通常也会有所需求,因此,宜尽早准备以应对不时之需。如若是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员工,通常仅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并且手续办理过程亦相较简便。此外,若员工的人事档案已存放在公司内部,务必按照程序办理档案转交至人才交流中心。若已经寻找到在下家单位愿意接收保管的机构,同样可参照执行。至于其他形式的离职情形,例如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情况,则应直接着手进行工作交接,并不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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