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剖腹产以及顺产两种分娩方式,所涉及到的医保报销比例各不相同。以顺产情况来看,根据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条款,对于在乡级指定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妇女,我们将给予其共计人民币300元的定额补偿;然而若是产妇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定点机构进行生产,那么相应的定额补偿额度则提升至人民币450元。至于剖腹产的情况,其设有一条起点为人民币2000元的报销标准,超出该标准但不足人民币7000元的医疗消费部分,其报销比例为45%;如果医疗消费额高于人民币7000元,那么超出部分的报销比例将会提高至65%。此外,部分区域还额外规定了自费金额,即在市级医院就诊需自费人民币500元,县级则需自费人民币300元,而乡镇则只需自费人民币100元。通常来说,医院等级越高,所能享受的报销比例便越低。《新农合报销生孩子比例》
一、剖腹产新农合报销比例:
(1)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
(2)2000元<医疗费用≤7000部分,按45%报销;
(3)医疗费用>7000部分按65%报销。
《新农合报销生孩子比例》
二、顺产新农合报销比例:
(1)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限价内定额补助300元;
(2)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新农合定额补助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