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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的条件都有什么

撤销合同的条件都有什么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2024-05-26 10:45:01 已帮助13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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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的条件都有什么
解约合同所需要满足之条件共有以下几种类型:首先,因当事人对于合同内容存在严重误解而订立;
其次,合同条款显而易见地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再者就是毫无效力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通常情况下是指一方因自身失误而误读或误解了合同的核心要素,以致于签署了相关协议。
而显失公平则普遍表现为:一方通过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或对方缺乏相关经验的机会,使得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严重不均衡甚至背离公正、平等、有偿的基本原则。
最后提到的无效合同,尽管已经达成并成立,但由于严重缺乏实质性的必备要素,这类合同在法律层面上无法予以承认和执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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