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工伤伤残鉴定所需遵循的重要步骤包括:
首先,必须向相关机构提交工伤申请以获取认定;
其次,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审查并处理了您的工伤申请后,将在六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
接下来,您需要将工伤认定决定书及与员工工伤医疗有关的详细材料整理完备后,提交至当地交通能力评估委员会那里,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最后,从收到您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那一刻开始,交通能力评估委员会将在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您的劳动能力鉴定,并给出相应的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