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商标侵权问题上,涉及到的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确定侵权事实,将毫不犹豫地要求当事人立刻停止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对盗版商品、制造盗版商品的工具及主要材料进行扣押、销毁;
若违法经营数额达到或超过五万元人民币,将会面临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严厉处罚;
若违法经营额未达五万元人民币,则最高会被罚以不超过二十五万元的罚金。
至于严重的侵犯商标权案件,主要包括三类犯罪行为,分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民法典中商标侵权的处罚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