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境之下,您除享受到工伤待遇之外,还可向贵公司请求额外支付解除合同的相应经济补偿金;
二是当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需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时,其具体标准如下: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若劳动者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离职,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
若劳动者在不满六个月的时间内离职,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