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经由代理人签署具有法律效应。
然而,需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合法生效:
代理人具备委托人的明确授权,且仅限于其授权之范围;
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授权或是在授权之外行事,尽管事后得到了委托人的认可,归根结底仍然需要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倘若代理人在未经授权或越权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而委托人又未能对此合同予以确认,那么此份合同将无法对委托人产生约束力,此时代理人就必须对因自己的行为给合同相对方带来的损失负责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