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拒不缴纳出资的法律后果,需要明确指出的是:
在公司向未能如期缴付出资的股东发出缴纳通知之后,若其无法按合理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则全体股东有权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决定是否解除该股东的成员身份。
此外,已按协议约定全数缴付资金的其他股东,可依约要求未能出资的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敦促其尽快履行出资义务。
另外,还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或者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以及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益进行适当的限制和约束。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