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行为人有销售黄色书籍并且从中获取了高达100万元之多的利润,那么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该行为将会被人民法院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刑事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以谋取暴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者,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