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破产之后,对于那些无力承担负债的个体或组织而言,若已开始启动全面破产清偿程序,然而在清算过程中却发现无可供偿还债务的资产,那么这些债务便无法继续得到偿还;
另一种情况则是已经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但尚未进入到破产清算环节,若是在此阶段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状况,应立即组建清算小组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并将清算所得的资金用于偿还公司所拖欠的各项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