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其职责时,若使用了公司法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其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该法人来承担。
然而,对于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此种约束不得抵抗那些真诚且无恶意的第三方当事人。
进而,如果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是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之外签订了合同,除非相对方明确知晓或应当知道他们的越权行为,否则该代表行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所签订的合同也会对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产生实际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