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凡向我国司法机构请求保护相关民事权益的诉讼时限为三年。
然而在特别情况下,法律对此类问题可能有所特殊规定,此时应当依照相应的法律条款执行。
2、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具体如下所述:
对于轻微交通事故而言,其诉讼时效从事故发生当日即刻开始计算。
鉴于实际生活中大部分的交通事故均属轻微性质,此类事件的事实通常较为清晰明了,受害者的财产损失相对较小且受伤程度也较轻,因此事故认定书通常会在现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并送达至当事人手中。
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的诉讼时效便正式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