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再婚后涉及到遗产分配问题时,如遗嘱存在,则应依照遗嘱中规定的条款进行遗产传承,但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那么便将依据法定继承原则来处理:
即遗嘱继承人主动表示不愿意接受遗产,或受遗赠人同样表示不愿接受遗赠;
又或是遗嘱继承人失去拥有法定继承权的资格,或者是受遗赠人失去获得遗赠权利的资格;
同时,也包括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在遗嘱人为自然人期间过早离世,或者与遗嘱人的关系因某种原因而终止等情况;
此外,当遗嘱中的某些内容被认定为无效,且这些内容涉及其本身所涉及的财产时,便会以法定继承方式来处置这部分遗产;
最后,对于遗嘱中并未明确规定如何处置的遗产,也将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