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各类签约人员资格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首先要验证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要确认签约人员的意愿表达是否真实可信;
如果有代理人代为签署协议,还需对其身份进行核实;
此外,在判定签约行为是否符合企业业务经营范围等基本要素之外,还应参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