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规,以高于基准利率四倍以上的利率发放高利贷被视为非法行为,因此高利贷所引发的借贷条款自然也归于违规类别。
在我国,这种超出借款人实际能力范畴、需要承担巨大风险的借款行为是严令禁止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借贷过程中,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支付利息,但若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上限,则该部分利息将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