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申诉的过程中,无需支付任何诉讼费用。
依照现行有效的法规及规章制度,所谓“申诉”便是指在刑事、民事等诉讼行为中,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已经产生了权威性法律效应的裁判或者裁决持有异议,从而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或者检查机关提出重新审理此案的请求。
至于为何无需交诉讼费,那是因为依照相关的规定,诉讼费实际上是指当事人为了启动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程序而应承担的费用,具体包括案件受理费用以及其它与诉讼事务相关的费用开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