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有以下建议供参考:
首先是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和解。
在消费者与经营者就商品或服务产生纠纷之际,协商和解无疑成为首要的选择途径。
其次,消费者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或是经法律认可并设立的其他调解组织的协助来进行调解处理。
第三种方法则是向相关的行政部门递交投诉申请。
按照实际情况,消费者可选择向各式各样的行政职能部门提出申诉,例如物价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等等,以期获得行政层面的援助及救济。
第四个选项即是依据与经营者预先签订的仲裁协议申请由专门的仲裁机构来裁决。
最后,若上述途径都宣告无效,那么作为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启动司法程序加以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