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商标转让程序之后,便可立即享有该商标标识的使用权。
在此过程中,商标转让所需的平均时间大约为8至10个月左右。
根据国家商标总局的相关规定,自收到商标转让申请书之日起到发放转让受理通知书通常耗时约12个月;
而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开始计算,则需历经46个月方可完成整个流程。《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