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确认劳动关系理应适用诉讼时效;
而在这一领域,几乎所有不涉及到绝对权的问题均受该法则管辖。
所谓的法定之债,也就是指需要在固定时间内完成的义务;
而确认劳动关系在理论上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绝对权,因此,其亦需遵循上述的诉讼时效期限。
作为权利人,若想借助我国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可参考如下时限规定:
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事实及责任人之日起算,时效期限为三年;
但如果涉及到特定情境,例如法律对此类事件设有特别规定,则须按照相应的条例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权益受侵害抑或是应承担支付义务,如果已过二十年的时效期限,我国的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对于某些特殊案例,如权利人提出申请并得到法官批准,法院可以对诉讼时效进行适当延长。
除此之外,还有几种特定请求权,比如请求停止侵权行为、阻止违法行为、排除潜在风险等,无须考虑诉讼时效的因素。
同样地,若有关不动产或已办理注册登记的动产遭侵占要求返还所有权,或要求支付扶养费、赡养费等与家庭和亲属关系密切相连的债权债务,以及在法律中明确豁免于诉讼时效限制的其他请求权等,这些情形都无须计较诉讼时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