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执行阶段是不是可以只申请连带担保人

执行阶段是不是可以只申请连带担保人

执行阶段是不是可以只申请连带担保人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1 15:37:25 已帮助109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执行阶段是不是可以只申请连带担保人
【问题解析】
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应当结合个案考虑,需要根据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来确定。
首先,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其次,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
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律图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