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项目经理代表建筑企业履职,工人讨薪责任通常由企业承担,工人可向企业主张权益。
(二)当项目经理以个人名义雇佣工人,工人可直接要求项目经理支付工资。
(三)若项目经理挪用、截留工程款致工资无法支付,工人可要求其承担工资损失赔偿,情节严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若项目经理管理有过错致工资拖欠,企业支付工资后可能向其追偿,工人可关注企业后续对项目经理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