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通常不能并用。违约金具备补偿和惩罚双重属性,核心目的是弥补守约方遭受的损失。
(2)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提高违约金数额,使其与实际损失大致相当,此时用违约金弥补损害,不能再主张损害赔偿金。
(3)要是约定的违约金相较于造成的损失过分高,当事人可请求适当降低。在调整违约金符合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同样不能同时主张损害赔偿金。
(4)若违约金仅具有惩罚性质,和实际损失无关联,并且两者并用不违背公平原则,法院可能会支持同时主张。
提醒:处理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问题时,要准确衡量实际损失及违约金约定情况。案件不同适用规则有别,建议咨询获取准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