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确认双方已进行结婚登记,可查看结婚证来确定。
(二)了解限制情况,若女方处于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能起诉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
(三)收集感情破裂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相关证明、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赌博吸毒的处理材料、分居的证明等。
(四)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
(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调解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