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诉讼材料,包含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起诉状要写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三)法院受理后按通知缴纳诉讼费,完成缴费案件正式立案。
(四)等待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开庭前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相关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
(五)庭审时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围绕诉讼请求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六)若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