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彩礼专题 > 民法典彩礼新规定

民法典彩礼新规定

民法典彩礼新规定
中国农村的婚嫁彩礼一路攀升,尤其是一些贫困山区从最初的几万元飙涨至目前十几、甚至二十几万元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个别农民把嫁女作为改变贫困生活的手段,使一大批年轻人因彩礼问题而“婚不起”。针对一些地方天价彩礼、奢侈浪费办婚礼等问题,2018年12月,民政部要求,全面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
2024-02-20 16:18:42 已帮助104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法典彩礼新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
(一)没有登记结婚的,所以,给了彩礼没领证,或者办了仪式没领证,这都属于可以要求返还的情形;
(二)领证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有些情况就是先领证,但由于没办仪式,或者房屋还没入住等等原因,没有开始住一起的,这种情况也可以退
(三)领证后,因为彩礼的问题,导致男方家生活困难的。
领证后要退彩礼的,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不能要求退彩礼。
实践当中,有时并不是一刀切的。如果女方拿到彩礼后,用于办婚妙照,给双方买衣服,宴请,为双方共同的事情花掉了一部分,这部分是要扣除不用退还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