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准确判定账户资金性质,明确是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如他人误转),还是离婚后产生的收入。
(二)若为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三)若属于他人误转的个人财产,应及时返还给实际权利人,避免构成不当得利引发法律纠纷。
(四)若为离婚后产生的收入,该收入归账户所有人,若因此产生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