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从上位法的高度来禁止高利贷放款行为,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在立法层面明确禁止高利贷行为,也表明了国家对高利贷行为绝不容忍的态度。
2、根据《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禁止高利(息)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贷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无息。如果贷款合同尚未约定清楚利息的,并且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当地或当事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市场利率及其他因素确定利息;在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应视为没有利息。
北京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7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5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