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包括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和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合同两种情形。其中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否则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再通知的,因为劳动合同已经延续,将会构成违法解除,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达退休年龄同时要求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则只规定达退休年龄即可终止劳动关系,二者的规定并不统一;对于虽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是否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实践中是有争议的;有些地方通知颁布地方法规的方式对此予以明确。本律师认为,在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时应当谨慎处理。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一方主体不存在,必须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宣告破产后,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劳动合同关系终止。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此种情形同样属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因而导致劳动关系无法存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