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需要反诉,直接在答辩状中提出要求即可。
2、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分别是: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4、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5、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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