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婚姻有哪些情形

广东 - 惠州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互联网侵权智囊团

地区:广东 - 惠州

法律分析: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可撤销婚姻有以下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律师提示:


以上是对“可撤销的婚姻有哪些情形”的问题解答。若您的疑惑未得到解决,不用担心。律图专业律师提供1对1法律咨询服务,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即刻与律师取得联系。


相关补充1:


诉讼离婚彩礼钱能否要回


正常是不能的。


法律上关于反还彩礼有几条相关规定,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反还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相关补充2:


离婚,男方给小孩的抚养费1500算多吗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没有固定标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2 16:31:1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惠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