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哪些情形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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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时,有法定过错的一方应对无过错方予以经济补偿的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


(二)婚姻当事人一方有特定的过错行为。


(三)夫妻离婚是该过错行为导致的。


(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因情况不同而变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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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需要退彩礼钱


这种情况说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彩礼一般不需要退。而且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为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相关补充2:


离婚,男方给小孩的抚养费1500算多吗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没有固定标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2 16:15: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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