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和姐夫是相亲认识的,两人结婚后共同赴城市里开公司做生意赚钱,婚姻存续期间经济收入基本都由姐夫一个人负责保管和支配,姐夫的父母为他们夫妻俩做生意出过资金,结果现在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中,因为感情不和闹离婚,该如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黑龙江 - 黑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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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的收入归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应以共同财产为基础分配。如老人在婚姻存续期曾为共同财产的获得有付出,离婚时可用共同财产给予相应补偿,否则,共同财产只应有当事双方分割。赡养老人是彼此个人的事情。

2021-04-05 17:2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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