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我一直在家做家庭妇女,孩子出生之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孩子身上,但是就是因为这些年一直没有接触职场,导致我们两个人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也就是这段时间他出轨了。我现在提出了离婚可否要求对方给我更多的一个财产赔偿?还有我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湖北 - 随州 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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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维权顾问

地区:湖北 - 随州

你好 婚后财产均分 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后,孩子问题一般是一人一个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
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0-03-26 04: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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