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如果当我们的家庭出现裂痕,夫妻感情走到尽头,总有一方不愿再继续忍受这无爱的婚姻,希望走出围城,故而痛下决心,一方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法院对这个离婚案的处理办法是什么?是退出法律程序还是继续审理进行调解呢?

重庆 - 江津区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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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法务

地区:重庆 - 江津区

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法院不会判离;给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六个月,这六个月是法律给于夫妻和好的期间,如果在六个月后又提起离婚诉讼,说明夫妻感情已无法和好,法院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但也有例外。比如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情绪非常激烈的,法院轻易不会惹火上身,冒险判决离婚,就很难说喽。

2019-07-04 00:0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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