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定工伤,但是还在正常上班,每月需请假一天去医院治疗,这种向单位请假属于什么假?
[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医疗期内的治疗假。虽然您仍在正常工作,但定期去医院治疗是工伤康复的必要环节,单位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假期。具体分析如下:
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才称为停工留薪期。您的情况属于边工作边治疗,不属于停工留薪期范畴。2. 但治疗本身仍是工伤的直接后果,单位应当配合治疗需要给予假期。这种请假性质属于工伤治疗假,单位不得按事假处理,更不应扣减工资。3. 建议您:
- 保留好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挂号单等材料
- 与单位沟通时明确这是工伤相关的治疗假
- 如果单位不批准或克扣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后续治疗频率增加或影响工作能力,建议及时申请停工留薪期。您现在的情况每月请假一天治疗是合理的,单位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