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工程款抵账房,40万卖给了当事人,当事人先付了20万,截止到现在当事人付的20万,现在当事人把我起诉了?
[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与前妻共有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便离婚后,法院仍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予以执行。关于避免拍卖的可能性,建议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1. 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尽快与原告协商还款方案,如果能达成和解并按时履行,可以申请暂缓或终止执行程序。您已经偿还了12万,可以在此基础上争取分期偿还剩余款项。2. 提出执行异议:如果被执行的房产是您前妻的主要居住用房,且她无其他住房,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提出异议。但需注意,如果房产价值明显超出生活所需,异议可能难以成立。3. 财产分割问题:如果该房产确实是与前妻共有,可以主张执行标的仅限于您所占的份额。但实际操作中,法院可能会先整体拍卖,再将前妻应得部分返还给她。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 收集整理已还款凭证
- 与前妻沟通协商,看是否能共同解决债务问题
- 尽快联系执行法官,说明还款意愿和计划
- 考虑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准备执行异议材料最关键的还是要表现出积极的还款态度,这样法官在裁量时也会更倾向于给您解决问题的机会。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尽快筹措资金偿还剩余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