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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所欠租金如何处理,补充:终止合同已签,但欠租金
还欠你多少租金呀?现在什么情况?
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押金的,可以抵作租金。当所押金少于租金时,一般可在签终止合同让承租者先付租金!也可以留滞承租者物品催其付租!当然,最好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起诉。仅供参考
1、租赁合同到期。2、房屋拆除改建。3、房屋毁损。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6、当事人协商终止。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1)擅自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2)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损(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4)无故拖欠房租达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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