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检察院驳回案件后,您可以从以下几个步骤来处理:首先,要弄清楚驳回的具体原因。检察院可能会出具《不起诉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里面会写明驳回理由。常见原因包括证据不足、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等。建议您仔细阅读文书内容,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帮助解读。其次,根据驳回理由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1. 如果是证据不足被驳回,您可以补充收集新证据后再次申请; 2. 如果是对法律适用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3. 如果是自诉案件被驳回,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最后,建议您: 1. 保留好所有案件材料,包括驳回决定书; 2. 如果案情重大或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3. 注意申诉时效,不要错过法定期限。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具体操作还需要结合您的案情来分析。如果需要更具体的建议,可以带着相关材料来律所当面咨询。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挂名股东被追诉的问题,我理解您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即使您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作为工商登记的股东,确实可能面临被债权人追责的风险。这里需要重点关注几个法律要点:第一,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第二,即使您没有参与经营和分红,但工商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对外仍要承担股东责任。建议您尽快采取以下措施:1)收集能证明您仅是挂名股东的证据,比如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协议、沟通记录等;2)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3)考虑通过股东除名程序或股权转让方式退出。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举证,建议尽快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如果已经收到诉讼材料,建议在15天答辩期内及时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