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提到的情况涉及抵押贷款违约的法律后果,需要谨慎处理。简单说"不要房"并不能自动免除债务责任,我帮您分析下关键点: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贷款逾期后银行有权拍卖抵押房产。但要注意两个关键:1)如果拍卖款不够还贷,银行仍可追讨差额;2)您会被列入征信黑名单,影响日后贷款等金融活动。 实务中常见三种情况: 1. 房产价值高于贷款:拍卖后剩余款项可退还给您 2. 房产价值等于贷款:债务结清但无余额 3. 房产资不抵债(最常见):您仍需偿还差额部分 建议您: 1. 先查清当前房产市场价与剩余贷款本息的差额 2. 主动与银行协商还款方案,有些银行接受"以房抵债"协议 3. 如果确实无力偿还,也要配合司法拍卖程序,避免被追加拒不执行判决责任 这种情况需要综合评估经济状况,单纯放弃房产可能不是最优解。如果需要更具体的应对方案,建议携带贷款合同和房产资料当面咨询。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我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发商空置的房屋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我给您简单分析一下: 1. 法律依据上,物业费是针对整个物业区域的公共管理服务,不论房屋是否空置,公共区域的维护、保洁、安保等服务都在持续进行。开发商作为产权人,与其他业主承担同等缴费义务。 2. 实务中常见两种情况:如果是未售出的新房,开发商作为业主应当全额缴纳;如果是已售出但业主未收房的情况,一般从开发商通知收房之日起就产生物业费(除非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等违约情形)。 建议您可以: - 先查看购房合同和前期物业协议,确认物业费起算时间的具体约定 - 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收费依据和服务清单 - 如果对收费有异议,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或物价部门咨询核实 这类问题通常通过协商就能解决,开发商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比较少见。如果确实存在争议,可以收集好书面材料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