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我理解您目前的情况是工伤认定程序尚未完成,但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这种情况确实比较特殊,需要谨慎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合同到期,也应当顺延至工伤程序结束。这是对工伤职工的特殊保护。建议您: 1. 先不要主动提出离职或拒绝上班,这样可能会影响您的工伤权益 2. 尽快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工伤认定正在进行中 3. 保留好所有工伤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证据材料 4. 如果单位坚持终止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您现在最重要的是确保工伤认定程序能够顺利完成。如果确实因伤情无法工作,可以提供医院证明申请病假。需要帮助的话,可以进一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遇到的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但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这样分析:首先,外墙属于房屋的共用部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如果前物业在保修期内未及时处理,可能存在失职。现在保修期已过,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共用部位的维修责任通常由物业公司承担,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物业公司以过保为由推脱不太合理,因为外墙维修本就不属于日常物业费涵盖的范围。建议您: 1. 先收集证据,包括漏水照片、保修期内报修记录等 2. 要求现物业启动维修资金申请程序 3. 如果物业拒不处理,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 4. 关于物业费,建议先缴纳,但可以书面说明保留追偿权利实际操作中,这类问题往往需要多方协调。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前物业和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