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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区门慢.自费多少可以从门慢报销?

133****4548 江苏-南京 社保纠纷咨询 2020.01.08 15:24:28 305人阅读

南京地区门慢.自费多少可以从门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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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门慢医保办理流程:
1、南京对13类24种慢性病的患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实行限额补助。慢性病患者可向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准人申请表》(以下简称《门慢申请表》)。
2、申请准入门诊慢性病的患者持《门慢申请表》(一式两份)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
1、2型可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活动性肺结核可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由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按规定的准人标准进行认定。《门慢申请表》需经医务处(科)审核后加盖公章。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患者,需分别进行准人认定。长期驻外及异地安置的人员可在当地三级医疗机构(居住在县城、乡村的参保人员可到当地县级医院)进行准入认定。
3、慢性病患者将医疗机构认定审核后的《门慢申请表》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医保中心。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将准入的门诊慢性病人员申请表及上述原件一并反馈用人单位。

2020-01-08 15:52:28 回复


1、未列入门慢、门特、门精等病种,需要长期治疗花费较高或者是三门的补助限额不够用,都可以使用门诊统筹。  
2、门诊统筹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人员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专科医院无需转诊,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门慢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从下一笔起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原门慢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慢性病不需要转诊。  
3、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起付线:在职职工为1200元,退休(职)人员为1000元,建国前老工人为200元。  达到起付线后,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职)人员为3000元,建国前老工人为4000元。具体待遇标准见下表:人员类别在职退休(职)建国前起付线1200元1000元200元补助比例社区医疗机构70%75%100%其他医疗机构60%65%95%年限额2000元3000元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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