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公分开了,他不给我去看女儿,但是女儿是给他抚养,这种官司怎么打呢?
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您作为母亲,有权探望您的女儿。如果对方不配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对女儿的探望权受到阻碍,以及您对女儿的关心和抚养意愿。同时,法院会考虑女儿的意愿和最佳利益,做出合理的探望安排。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6 19:4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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